森林半岛·SOHO
新盘
访问人数:20212团购人数:23评论:41我要评论 |查看评论
周边楼盘推荐
  • 物业类别
  • 项目区位:漯河郾城区
  • 项目特色
  • 建筑类型:小高层、高层、
  • 装修状况
  • 项目地址:嵩山路与淮河路交汇处
  • 交通状况:18路、33路、7路、28路
  • 投资商:漯河建业住宅建业有限公司
  • 交房时间
  • 开发商:漯河建业住宅建业有限公司
  • 容积率:0
  • 物业费
  • 绿化率:0 %
  • 总建筑面积:0 平方米
  • 物业公司
  • 预售许可证:办理中或收集中… [更多楼盘预售信息>>]
  • 楼市网服务热线:18639005110
楼盘最新动态 [更多楼盘优惠信息]
河南楼市
森林半岛·SOHO详细介绍
  • 项目概况
  • 项目简介
  • 项目五证
  • 社区配套
  • 周边配套
  • 交房标准
  • 相关信息
  • ·项目名称:森林半岛·SOHO
  • ·项目地址:嵩山路与淮河路交汇处
  • ·开发单位:漯河建业住宅建业有限公司
  • ·建筑形态:小高层、高层、
  • ·物业类型:
  • ·主宣传语:
  • ·规划设计:
  • ·建筑单位:
  • ·监理单位:
  • ·总占地面积:0 亩
  • ·总建筑面积:0 平方米
  • ·绿化率:0 %
  • ·容积率:0
  • ·主力户型:50-93.25平米
  • ·物业管理:
  • ·收费标准:
    漯河建业•森林半岛位于沙北行政区内,嵩山路与淮河路交叉口西南角,南临沙河河堤,北临淮河路,东临嵩山路。建业•森林半岛所处区域是漯河的政治、金融和文化中心,与漯河市委、市政府、人大和政协仅一路之隔,东有国税局、财政局、漯河市实验幼儿园、实验小学、蓝天宾馆等单位,北边有工行、建行、中行、郾城二高等,距市第三人民医院1.5公里,南临沙河河堤,周边环境好,空气清,生活配套齐全。18路、33路、7路、28路公交车均到达周边,是目前漯河CBD的中心位置,是漯河住宅类当之无愧的地王。半岛SOHO,18层现代时尚建筑,尊享都市交通脉络,以强大的财富感召力和智慧聚焦力,引领漯河新生态商务空间发展方向。半岛SOHO基础面积50平方米,可以自由分割进行组合,将是发展上升期企业的最佳办公空间!更因其城市中心优越地段、畅达交通和充满激情的商务理念,汇聚漯河市中小型企业、发展上升企业、创意企业的商务能量,打造漯河商务资本基地。
  • ·国有土地使用证:资料整理中...
  • 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:资料整理中...
  • 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:资料整理中...
  • 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:资料整理中...
  • 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:资料整理中...
优惠信息
    活动报道
    价格档案
    日期价格说明
    团购信息
    姓名户型面积日期
    • 姚女士3室80~100㎡2012-09-12
    • 胡先生户型不限面积不限2011-09-25
    • 杨先生复式楼120-1502011-06-20
    • 任先生二室二厅60-902011-05-27
    • 师先生二室二厅60-902010-11-11
    • 师先生二室一厅60-902010-11-11
    • 张先生四室二厅120-1502010-11-10
    • 苗先生二室一厅60-902010-08-22
    • 陈女士二室一厅60-902010-05-25
    • 陈女士二室一厅60-902010-05-25
    • 李先生二室一厅60-902010-04-21
    • 许先生二室一厅60-902010-03-11
    • 王女士一室一厅30以下2010-03-09
    • 杨先生二室二厅60-902009-12-07
    森林半岛·SOHO图片欣赏
    • 意向楼盘:意向户型:
    • 意向面积:意向房款:
    • 您的姓名:性    别:
    • 联系电话:您的QQ号:
    • 详细要求:(500字以内) 验证码:看不清?点一下
    *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*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》
      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、泄露国家秘密,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, 不得利用本站制作、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:
     ①.煽动抗拒、破坏宪法和法律、行政法规实施的; ②.煽动颠覆国家政权,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;
     ③.煽动分裂国家、破坏国家统一的; ④.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     ⑤.任何包含对种族、性别、宗教、地域内容等歧视的 ⑥.捏造或者歪曲事实,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的;
     ⑦.宣扬封建迷信、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、教唆犯罪的;
     ⑧.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,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;
     ⑨.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; ⑩.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