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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市集中整治违法建设动员大会召开[图文]
编辑:漯河楼市网 2010年05月20日08:35 来源:漯河楼市网
昨日上午,全市集中整治违法建设动员大会在市科教文化艺术中心召开。会议号召全市上下统一思想、提高认识,迅速行动起来,坚决打赢集中整治违法建设攻坚战,为提升漯河城市形象、打造中原地区富有魅力的生态宜居名城作出积极贡献。

     市委书记靳克文主持会议。市长祁金立作动员讲话。市领导王俊才、王惠、杨国志、谢连章,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顺宗出席会议。

     靳克文指出,违法建设不仅影响一个地方的发展环境和城市建设,而且有损城市整体形象,严重制约招商引资、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。违法建设受益的是少数人,损害的是大多数群众的利益。集中整治违法建设,目的在于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,这既是省委、省政府对漯河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要求,也是广大群众的热切期盼。各级、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集中整治违法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,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一项重要任务,安排好、部署好、落实好。

     靳克文要求,搞好违法建设集中整治,既要积极稳妥,又要科学推进。集中整治违法建设工作政策性强、涉及面广、社会关注度高、推进难度较大。做好这项工作,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执政理政能力的一次严峻考验。各市辖区、经济开发区党政一把手必须靠前指挥,亲自抓、亲自管,逐级明确任务、层层落实责任。要注重借鉴沙澧河拆迁中的好经验、好做法,充分发动党员、村干部和广大群众,带头拆除一批违法建筑;对个别“钉子户”,要坚决依法处理、依法整治。同时,要正确处理集中整治与维护稳定的关系,努力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中推进集中整治违法建设工作。

     靳克文强调,推进集中整治违法建设工作,必须强化督导、严格奖惩。市违法建设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行定期检查督办,掌握进展情况,及时发现问题,确保限期整治到位。要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观摩活动,及时通报评比结果,并与县级领导班子综合实绩考核和干部使用挂钩。对违法建设集中整治推进不力的,市规划局要在用地规划、建设规划方面实行限批。对违法建设现象严重且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治的,要严格追究党政一把手的责任。要加大宣传力度,大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。

     祁金立全面分析了我市违法建设的现状和存在问题。他指出,面对我市违法建设数量大、范围广、花样多、反弹快、势头猛的严峻形势,必须下定决心、坚决拆除。就做好下一步工作,他要求,要从四个方面着手,扎实推进集中整治违法建设工作。一要破除认识误区。要破除一些干部中存在的“怕”、“怨”、“等”思想,切实把集中整治违法建设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,扎实开展集中整治违法建设工作。二要坚持原则不动摇。要坚持依法整治原则,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,接受社会公众监督,保证集中整治依法公开公正。要坚持市区联动原则,按照市里统一要求,明确县区、乡镇(办事处)和行政村主体责任,协调配合、合力攻坚。要坚持区别对待原则,对主动申报、按期自行拆除的,予以从轻处理;对逾期不进行整治的,要依法依纪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;对严重违反城市规划、妨害居民生活和公共利益以及顶风而上的违法建设,必须坚决予以拆除。三要突出重点敢于碰硬。要突出重点目标,凡集中整治实施方案中规定的违法建筑,都要盯住不放,逐一排查,重点整治,拆除干净。要突出重点时限,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方案,确保5月30日前完成第一期工作台账下达的目标任务,将辖区重点区域内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设拆除干净。要突出重点人群,对涉及违法建设的党员干部、机关人员、执法人员,要敢于碰硬、严格执法。四要健全机制防回潮。健全长效管理主体机制,坚持属地化管理,做到守土有责;健全长效管理网络机制,完善从市到村的四级工作网络和信息网络,确保信息畅通;健全长效管理制度机制,完善组织领导和责任追究等各项工作制度,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。要切实强化领导,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。要密切配合,形成集中整治的强大合力。要严明纪律,对因工作不力,导致辖区内的违法建设情况严重,群众意见较大、举报和来访者较多的,按照有关规定,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同时,要加大宣传力度,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。各市辖区、经济开发区、各有关部门和各基层组织要采取各种形式,积极宣讲有关法律法规,宣传市委、市政府的决策部署,充分组织群众、发动群众自觉参与到工作中来。各新闻单位要开辟专题专栏,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,集中报道整治工作进度,对自行拆除典型予以鼓励,对强制拆除典型予以曝光,引导他们自行拆除。

     会上,市委常委、市委秘书长杨国志宣读了《市委、市政府关于成立漯河市违法建设处理领导小组的通知》,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先进单位代表作典型发言;各市辖区、经济开发区作表态发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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